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加拿大监护声明公证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6:19 信息来源: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又到了毕业季,也是不少学生安排出国留学的留学季,出国留学的学生很多都需要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亲属关系等公证事项,去加拿大留学的未成年人,往往还需要多办理一项公证就是监护声明公证,确切地说应该是在加拿大上学的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的监护声明书公证。今天重点介绍一下这项公证。

1、什么是监护

监护,是为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保护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为什么要办理监护声明公证

当未成年人申请去加拿大留学时,如果其父母不能一起前往加拿大陪同学习,就需要委托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来做该未成年人在加拿大学习期间的监护人,为其在加拿大留学期间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和及时处理一些较为紧急的情况,以更好地照顾该未成年人。
既然需要委托监护人,就需要未成年人父母签署一份正式的并经公证的授权文件,这份文件就是加拿大方设计的一份英文的《在加拿大上学的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的监护声明书》。

3、办理监护声明需要注意的事项

加拿大方设计的这份英文文件准确地说是一份委托监护的确认声明。父母要将对未成年子女在加拿大学习期间的监护权委托给他人行使,就要对被委托人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可信任程度、与未成年人居住学习地的距离等等都要进行必要调查。当然,如果有中介参与,一般中介会帮助适当考察好。

4、办理监护声明公证需要的材料和要求

1>、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2>、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
3>、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加拿大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指定的国外监护人的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等;
5>、父母双方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