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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美琴同志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1日 15:59 信息来源: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国家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主任杨美琴同志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杨美琴同志于1985年参加工作,长期在政法部门从事管理工作,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信念,在担任公证处主任期间,她积极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指示,团结带领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扎扎实实的抓好各项工作。

 

杨美琴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30余年,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和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她努力钻研专业和管理知识,提出了“抓队伍,树正气、创品牌”的工作思路,并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规范化建设和制度落实,使全处的各项工作均做到有章可寻、有章可依。她在探索总结公证工作基础上,撰写了《威海公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调查和思考》,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

 

在具体工作中,杨美琴同志积极带领全处,紧紧围绕“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积极服务于威海市经济发展大局。在她的带领下,威海卫公证处办证量从之前的不足1万件发展到现在的年均2万件左右,人均办证数更是连续多年位列全省前列。

 

近年来,杨美琴同志积极推动公证“放管服”改革,率先在全省开通了网上办证服务,结合邮寄送达等方式,积极推行“一次办结”服务。针对当事人需求,推出委托代办服务,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代办房屋过户、涉外认证等手续。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公证处服务质量和水平,优质的服务也得到企业和群众的广泛称赞。

 

杨美琴同志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她带领公证处长年承担着威海市联系村任务,每年坚持投入不低于5万元的帮扶款,为帮扶村的生产建设、村容绿化以及村基础设施的改善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还对村中的贫困户实行“一对一”的重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年来,公证处为帮扶村累计投入资金达70余万元,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杨美琴的带领下,威海卫公证处先后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公证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她本人也因出色的工作荣获司法行政荣誉章,并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