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证书
(2011)威威海卫证抵登字第2号
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13100000377,营业场所:莱山区迎春大街125号。
抵押人:王春胜,男,一九七三年三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山东省文登市大水泊镇岐阳村40号,公民身份号码:370632197303051032。
抵押物名称:现代挖掘机(产品型号:R55-7型,产品编号:905U72474,发动机编号:A3283)。
抵押物数量:1台。
抵押物价值: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元。
抵押物所在地:威海市。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24个月。
该抵押物属抵押人与妻子杨清燕共同所有,该抵押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公证登记条件,本处对上述抵押物予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