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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2011)威威海卫证抵登字第4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13:33 信息来源: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抵押登记证书


(2011)威威海卫证抵登字第4号


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13100000377,营业场所:莱山区迎春大街125号。

抵押人:董晓伟,男,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七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山东省文登市泽头镇北庄村173号,公民身份号码:371081198201178411。

抵押物名称:现代挖掘机(产品型号:R225LC-7型,产品编号:H22L712430S,发动机编号:73179568)。

抵押物数量:1台。

抵押物价值:人民币捌拾贰万元。

抵押物所在地:威海市。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6个月。

该抵押物属抵押人与妻子孙晓云共同所有,该抵押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公证登记条件,本处对上述抵押物予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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