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证书
(2011)威威海卫证抵登字第4号
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13100000377,营业场所:莱山区迎春大街125号。
抵押人:董晓伟,男,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七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山东省文登市泽头镇北庄村173号,公民身份号码:371081198201178411。
抵押物名称:现代挖掘机(产品型号:R225LC-7型,产品编号:H22L712430S,发动机编号:73179568)。
抵押物数量:1台。
抵押物价值:人民币捌拾贰万元。
抵押物所在地:威海市。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6个月。
该抵押物属抵押人与妻子孙晓云共同所有,该抵押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公证登记条件,本处对上述抵押物予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