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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5月6日电台直播宣传稿——遗嘱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12:14 信息来源:威海市公证处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什么是遗嘱?
    我们首先来谈一下遗嘱的定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这个定义写的比较学术化,直白的讲就是某个人有笔财产,他在活着的时候留个字据,这个字据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个人的财产在去世后如何分配的问题。清宫戏我们都看过,康熙去世后太监从正大光明牌匾后拿出一份遗诏,上面说的传位给老四雍正,这个和我们老百姓留个遗嘱把房子给哪个儿子是一样的,皇帝的儿子得了个国家,老百姓的儿子得了个房子,一下都成“富二代”了。财富不论多少,当父母的为自己孩子着想的心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当孩子的也应该有颗感恩的心,多多孝顺他们。
    但其实很多老百姓来我们公证处咨询的时候并不会明确的知道遗嘱这个定义的明确内涵,特别是很多老人来公证处会说的比较多的一句话是“我要把这个房子公证给这个孩子,你们帮着给办办”。但其实法律上根本不存在房子公证给某个人这种说法,所以你让我们帮着给办办,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帮你办啊。通常来说老人把房子给孩子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买卖,我把房子卖给你,你付给我多少钱,如果你让我帮你公证一下我可以帮你办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但你们双方拿到公证书后还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才算完成房屋交易。第二种是赠与,我把房子免费送给你,不需要你的回报,如果你让我帮你公证一下我可以帮你办理一个房屋赠与合同的公证,这个也要去过户才算完成手续。第三种就是遗嘱,我留个字据,这个房子在我去世后给你,活着的时候我还住着,如果你让我帮你公证一下我可以帮你办理一个遗嘱公证,这个公证办完后你就不需要去过户了,因为活着的时候房子还是你的,去世后孩子再依据这份遗嘱根据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再办理过户手续。通过我的解释你们不难发现,留遗嘱这种形式对保护老人的利益来说是有优势的,因为房子在老人生前还是老人的财产,子女是无权处理的,而另外两种形式过户完了老人就失去了对房产的控制权,对老人的安享晚年是不利的。所以你们来公证处立遗嘱的时候请说“我想把这个房子立个遗嘱”,不要说“我想把这个房子公证一下”。
    在遗嘱这个定义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三点:第一,人活着的时候才能立遗嘱,去世后就没法立了。孩子拿着老人生前自己立的遗嘱到公证处要求公证一下我们公证处是做不了的,如果你们家庭内部没有纠纷可以到我们公证处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如果你们之间存在纠纷你只能拿着这份遗嘱到法院进行诉讼了。第二,立遗嘱时你只能处理自己的财产,不能处理别人的财产。打个比方说夫妻两人结婚后买了套房子,写的男方的名字,女方现在去世了,男方想来公证处立份遗嘱说我要把整套房子都给我的儿子某某,这样公证处是不会给他办理的,因为这套房产中有一半变成了女方的遗产,而女方的遗产不是直接给配偶的,而是需要女方的父母配偶子女来共同分配,男方想立遗嘱的话只能处理这套夫妻共同房产中男方自己的份额,或者其他继承人都明确表示不要把整套房产都给男方一人继承后男方再立遗嘱处理整套房产。第三,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的,在立遗嘱人活着的时候并不生效,财产仍然还是老人的,如果老人立了遗嘱后又想把这套房子卖掉去养老院养老,这个是可以的,遗嘱自然而然就作废了。如果老人在立了一份遗嘱后给儿子后发现儿子对自己不好,反而是姑娘尽心尽力的照顾自己,又立了一份遗嘱进行修改,把房子改成给姑娘,这个也是可以的,之前立的遗嘱就作废了。在公证处接受咨询的时候经常会有孩子这样问“能不能让老人写上“这份遗嘱就是唯一一份遗嘱,本遗嘱不能修改”之类的话,这个我们再次明确一下是不可以的,你不能与法律的基本规定相冲突。如果老人立了一份遗嘱并且一直到去世也未修改过,那么老人的这份遗嘱就自然而然是唯一一份遗嘱。
    二、什么是遗产,遗产的范围?
    搞清楚了这个问题的主要目的是明确我们能在遗嘱中处理什么东西。继承法第三条规定了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接触的比较多的主要就是房产、车辆、存款、股票,这些都可以通过遗嘱进行处理。另外还有一个是我们平时接到咨询比较多的,那就是“抚恤金”。为什么呢,因为有的老人本身的财产并不多,或者本身财产已经通过买卖赠与的方式过户完毕,但近年来国家新的抚恤金补偿政策实施后,抚恤金的数额大幅提高,死者近亲属之间因死亡抚恤金的分割纠纷也越来越多,所以很多人想通过遗嘱事先确定好将来谁能领取支配抚恤金。那么抚恤金到底能不能通过遗嘱进行处理呢?
    我们先来看看一个关于“抚恤金”的法院真实案例,刘某生前系青海省某单位离休职工,共生育五个子女,其妻子和父母均已去世。离休后,刘某与三子一起共同居住生活。2012年1月,在刘某因病去世后,单位向其家属发放死亡抚恤金二十余万元。生前,刘某曾立下遗嘱,写明其死后单位发放的死亡抚恤金由其三子继承。对于如何分割刘某的死亡抚恤金,三子主张按其父生前遗嘱独自继承死亡抚恤金,其他四名子女主张则主张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应当由其五个子女共同分享。因五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单位对刘某的死亡抚恤金未予发放,将其款存在该局。2013年5月,刘某四个子女将三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其父的死亡抚恤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产生于死者死亡后,是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不属于遗产。本案中刘某的死亡抚恤金发生在其死亡后,不属于其遗产,其无权以遗嘱的形式处分该笔抚恤金,应由五个子女共同所有。考虑死者离休后同被告三子一起共同生活,其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实际,被告可适当多分,分配比例按被告占25%,四原告各占18.75%的比例分割为宜。
    从法院真实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法院认为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的具有慰问和经济补偿性质的费用,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按照死者生前的意愿进行处置,因此通过遗嘱处理抚恤金是无效的。而且大家也可以在上述案例中看出法院在抚恤金分配时的基本原则,以主要照顾和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补偿对死者生前照顾赡养较多的亲属并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酌情分割,并不是适用继承法关于平均分配的原则。
    三、遗嘱和遗赠的区别?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从这一条我们可以看出同样都是立一份遗嘱,只不过财产指定给的人的不同就产生了遗嘱和遗赠的区别。留给法定继承人的就是遗嘱,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就是遗赠,了解这个区别是有意义的,因为将来发生遗产继承时有些问题是要特别注意的。第一,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两者缴纳的税是不同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是可以免税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接受遗赠需要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第二,继承法第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一条告诉我们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在知道立遗嘱人死亡后,且知悉立遗嘱人将财产遗赠给自己后,一定要在两个月的期限内作出表示,至于如何表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我们的经验,比较保险的做法就是及时就相关遗产办理分割手续,如果继承人对此事无争议的和,受遗赠人可以请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的相关手续,如果继承人不愿意配合受遗赠人,建议受遗赠人可以将自己表示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送达给法定继承人进行通知,为避免将来产生纠纷,这种送达文书的行为也可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或者受遗赠人也可以在期限内直接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继承人配合办理遗产分割手续。
    我们刚才讨论遗嘱和遗赠的区别的时候一直用到“法定继承人”这个概念,这个法就是继承法,那么我们看看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人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既然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只要我们遗嘱中财产所留给的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应该算作是遗赠。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碰到的比较多的问题就是“孙子女是否算法定继承人?”
    2014年11月,上海高院民一庭主办、一中院民一庭承办了全市法院继承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适法统一研讨会,全市各法院分管院长、民一庭庭长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主要针对继承、婚姻家庭纠纷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意见,其中第二个问题就是“祖父母立“公证遗嘱”将财产给孙子女,其性质为遗嘱继承还是遗嘱赠与?”
    倾向意见认为,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直接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明确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其继承祖父母或外祖母遗产的方式是代位继承或转继承。因此,祖父母、外祖父母即使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留给孙子女、外孙子女,其性质仍属于遗赠,而不是遗嘱。同时,根据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四、遗嘱的形式?
    遗嘱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无论哪种形式的遗嘱均有法律效力,但是形式要件一定要齐全。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继承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关于见证人的范围继承法第十八条有相应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另外继承法也有特留份制度,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有这么多种形式,而且立遗嘱人一生可以随时撤销变更遗嘱,当多份遗嘱共存时哪份效力更高呢?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继承法司法解释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数份遗嘱共存时,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话,那么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果有公证遗嘱的话,以公证遗嘱为准,即使先办理的公证遗嘱,后立的其他形式的遗嘱,也要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多份公证遗嘱并存的话,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所以众多的当事人愿意选择遗嘱公证而不去选择其他形式的遗嘱,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遗嘱公证的效力是最高的。
    五、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的费用?
    目前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收费标准是每个人500元。这个费用应该来说是非常低的,特别是遗嘱公证背后的价值是它具有最高效力。以前有一些当事人跟我说不了解有公证处,遗嘱是找律师见证的,费用有2000,5000甚至上万的,与他们相比我们的收费真的是非常低的,办理遗嘱公证基本上都是公益性质。
    遗嘱公证一般在哪里办理?
    遗嘱公证一般在立遗嘱人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遗产所在地办理,特别是有如房产这类不动产的一般向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比较方便,因为一旦立遗嘱人去世后就涉及遗产继承的问题,继承公证的办理是有管辖区域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所以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完遗嘱后公证处会存档很多与立遗嘱人相关的证明材料及立遗嘱人影像资料,这些都是将来办理继承公证的依据,这些卷宗都是保密的,相关继承人来办理继承公证时本公证处进行查阅是非常方便的,而外地公证处或者法院进行查阅则会遇到麻烦,比如北京的房产在威海办理了遗嘱公证,按照目前的规定遗产继承必须在北京的公证处办理,这样北京公证处来威海查阅相关卷宗则会非常麻烦,增加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这些最终都要附加到当事人自己身上。相反如果北京的房产在北京办理完遗嘱公证后,在北京继续办理遗产继承时则会简单很多。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财产状况证明(如房产和机动车产权证、银行存单等凭证),婚姻状况这块如果是已婚的必须提供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去婚姻登记处补办,补办结婚证的费用也很低,材料齐全当天就可以补办出来。财产状况这块遗嘱公证细则规定了要有明确的产权证明,如果什么财产证明都不提供,想笼统的说名下所有财产都归谁,这个自己写遗嘱到是没什么问题,但要办公证的话因为遗嘱公证细则的限制容易导致公证无效。
    另外超过七十周岁的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的当天需要到医院开具神智清醒的证明,这个证明不要提前开,开好证明后当天一定要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手续才行。如果立遗嘱人存在重大疾病的话即使立遗嘱人未满七十周岁建议办理遗嘱公证时也开具一个神智清醒的证明比较好,一旦将来遗产继承进入法院诉讼程序,法院查阅卷宗时法官更容易采信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和行为能力。
办理遗嘱公证是否需要录像?
    一般希望办理遗嘱公证的家庭都多少存在纠纷,将来如果继承人对财产的分割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就面临着诉诸法院的可能性,法院审理案件讲究证据,哪一方提供的证据更充分,更容易获得法院的支持。目前随着录像机的普及,公证处基本都增加了录像机作为办公设备,公证处为立遗嘱人办理公证时,为了让立遗嘱人的意愿在立遗嘱人去世后得到更好的执行,公证处会将公证人员与立遗嘱人的对话采用录像的方式进行记录,这样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到公证处查询调取这份录像,一旦这份录像在法庭上播放,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意愿,以及如此进行财产分配的原因就能全面的展示给所有继承人,更容易得到全体继承人的理解,达成立遗嘱人的最终意愿。
    办理遗嘱公证是否需要预约?
    遗嘱公证需要预约办理,至少要提前一天预约,因为遗嘱公证是保密的,而且需要录像,所以办理时间较长而且需要两名公证人员为其办理,并且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不能有外人打扰,公证人员需要事先把其他工作处理好,根据预约的时间专门为立遗嘱人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是否能当天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办理完毕后,公证人员需要将录像刻录光盘封存,需要制作公证书交领导审批交质检人员检查,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时间,所以根据目前的人员配置和工作量很难做到当天就能领取公证书。另外遗嘱公证因涉及保密,是唯一一个需要本人亲自领取的公证事项,也就是其它的公证可以找人代领,但遗嘱公证必须本人领取,因此通常办理完毕后公证人员会电话另行通知立遗嘱人,改日再来领取公证书。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能否共同办理一份遗嘱公证?
    夫妻共同的财产两个人都想立遗嘱的情况比较多见,有些夫妻想写成一份遗嘱,目前公证处无法办理,只能两个人分开单独办理。主要有这几点考虑,第一,两个人共同立了一份遗嘱,将来有一个人想法改变了想改遗嘱,另一个不想改遗嘱,怎么处理?第二,两个人一般不可能同时去世,如果一个人先去世了,其他继承人到公证处要求看遗嘱,能否给他们看,立遗嘱人去世了,查询遗嘱是继承人的权利,但是真是给他们看了另一个人所立遗嘱又泄密了,可能会给这个在世老人的晚年生活带来不安宁。因此即使夫妻二人共同来立遗嘱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我们也要将两个人分开单独办理两份遗嘱公证,将夫妻二人分开单独询问录像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后将来是否不需要再办理继承公证了?
    有些老人家里并没有太多纠纷,他们办理遗嘱公证的理由是怕将来孩子继承房子的时候办理手续太麻烦,办了遗嘱公证将来孩子直接拿着公证书就能把房子改名了。这种想法是好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即使手中有遗嘱公证也很难在房产管理部门直接改名,因为房产管理部门也知道一个人可以立很多份遗嘱,他们也不知道这份遗嘱是不是唯一一份有效的遗嘱,因此即使办理了遗嘱公证仍然需要到公证处或者法院确认这份遗嘱的效力后才能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更名的相关手续。
    什么样的家庭建议办理遗嘱公证?
    在我们的长时间的实践中我们感觉有几类家庭办理遗嘱公证会好一点,一个是有好几个孩子,其他孩子给盖的房子都写的孩子的名,只有一个孩子给它盖房子时写的是老人的名,而且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办理遗嘱公证会好一点;还有一种情况是担心年轻人的婚姻状况不稳定,在即使只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仍然要立遗嘱将遗产明确作为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还有一种就是再婚家庭,这种家庭的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继子女继父母之间扶养关系的认定非常麻烦,为了给将来减少麻烦,办个遗嘱公证会好很多。另外现在办理遗嘱公证也越来越年轻化了,有些年轻人因为父母用毕生积蓄给自己买了房子,自己刚结婚也没孩子,担心自己一旦出现意外父母的生活出现问题,留一份遗嘱将房子还留给父母。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注意的?
    遗嘱公证具有最高效力,所以很多人都想选择公证,但是遗嘱公证具有最高效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遗嘱公证的要求是最严格的,需要在没有外人在场干扰的情况下由两名公证人员对立遗嘱人进行询问并录像,公证人员也需要向立遗嘱人告知解释大量法律知识并需要他们充分理解,这个放在身体健康、年轻一些或者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上肯定没什么问题,但是有些已经危重的病人意识已经渐渐模糊根本坚持不下来,还有些八十多岁的老人耳朵也背了,记忆力理解能力也达不到了,这样就难以成功办理遗嘱公证了。所以有办理遗嘱公证意愿的人建议在健康的时候精神状态好的时候及时办理,避免出现将来有心无力的情况。
    最后我在这里想向广大听众再说一句,遗嘱公证虽然是保护老人权利的有利武器,能将财产的处分权控制在自己手上,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身后的分配进行安排,但是妥善的处理好自己的家庭关系,加强与继承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争取做到和所有继承人的和睦相处,才是自己安享晚年、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那个时候我们就算没有遗嘱公证这个武器,社会一样会很和谐,我们的生活也一样会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