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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公证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04年07月27日 10:22 信息来源:威海市公证处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市民周先生夫妇来到广东省公证处,感谢公证员为他们及时办理了遗嘱公证。经了解,周先生夫妇是芳村区的居民,两人每月仅有1000多元收入。虽然有两个儿子,但大儿子不孝顺,对他们的生活不闻不问,而小儿子又身有残疾,还要靠他们抚养。老夫妇考虑到自己年岁已高,担心在百年归老后,小儿子无人照顾。因此就想到办理一份遗嘱公证,将夫妻名下的房产指定给小儿子继承。但是,老夫妇两人仅有的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已非常窘迫,实在交不起公证费。省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核实有关情况后,以公证法律援助的方式免费为他们办理了遗嘱公证,解除了周先生夫妇的后顾之忧。 

  类似的例子很多,如刘女士的丈夫是参加过解放战争的残废军人,她本人又没有工作,所以夫妻俩的生活非常困难。丈夫去世后,刘女士就一直靠领取政府救济金维持生活。而刘女士想办理继承权公证,却交不起公证费。后来,公证处经调查核实,免费为她办理了公证。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部分老百姓已经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广州市,仍有一部分人的生活比较艰难。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援助对他们而言,能够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唐毅  邓活生  林洁) 



  小知识 

  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人员: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个人;领取政府救济金的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可酌情适当减免费用。 

  申请公证法律援助范围:申请办理与继承、抚恤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劳工赔偿金、赡养等有关的公证事项。 

  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程序: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及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填写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的申请表;公证处主任审批后即可办理。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