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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容易灭失,用公证来保全

发布时间:2004年07月27日 10:25 信息来源:威海市公证处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情况的依据。打官司要证据,但在实践中,有些证据在事过境迁之后可能丧失或者失真难以取得,当事人很可能要为此承担败诉的后果! 

  固定交楼状况不耽误搬家 

  经过大半年等待,准备乔迁新居的张先生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在收楼时,他吃惊地发现开发商承诺的豪华装修大有问题:地面不平,墙面涂料脱落,水管漏水,约定附送的豪华家私也是一些杂牌货。感觉受骗的张先生准备找不讲信用的开发商打官司。 

  但问题是,为保持交楼时的原状作为关键的证据,新房子必须在整个漫长的诉讼过程中空置下来,这对早已做好搬家准备的张先生来说,是难以忍受的。能不能先住进新房再慢慢地找发展商理论呢?经过一位律师朋友的指点,张先生来到广东省公证处,请求对该新房交楼时的状况做一份保全证据的公证。省公证处的公证员接受了张先生的申请。 

  公证员来到现场,对房屋的有关状况进行了拍照、摄像,并就整个取证的过程出具了公证书。这样,通过省公证处的公证,搬进新房以后可能改变或灭失的证据就被完整地固定和保存下来,张先生也不必再担心没有凭据找黑心的发展商算账了。保全证据公证解除了张先生的后顾之忧。 

  固定网页内容不怕它删除 

  作家周先生遇到的是另一件麻烦事,他发现自己的作品居然被某家知名网站非法转载,一怒之下他决心状告该网站侵权。但他担心的是:如果起诉后该网站立即将非法转载的作品删除,自己将面临无法举证的尴尬。咨询律师后,周先生到省公证处申办了网页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员应周先生的请求,在网上搜索到能够证明网站侵权的相关网页,通过下载、打印把这些网页的内容固定下来,并就取证的整个过程出具了公证书。 

  周先生拿着公证书把侵权网站告上了法庭,由于侵权的证据已经被明确固定下来,该网站无法抵赖,只好承认了侵权的事实并赔偿了周先生相应的损失。 

  保全证据就是对证据采取措施加以收取和固定,保全证据的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试行办法》第2条即对保全证据公证作出了解释:“保全证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据省公证处的公证员介绍,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的效力高于普通的证据,人民法院对于经公证保全的证据,除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将其推翻外,应当确认其真实性。 

  (唐毅 林洁)